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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 | 单位之间会计档案交接的具体要求
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,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。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,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,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、卷号、册数、起止年度、档案编号、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。交接会计档案时,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,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。交接完毕后,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
2021-01-13 兰台之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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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开始施行,著名档案学者覃兆刿: 很多人需要上一堂档案课
今年1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施行。该法1987年颁布,已修正过两次,去年又修订一次。法律的修正是对部分条款进行局部、个别的修改;
2021-01-06 兰台之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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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建设规范(GB∕T 33482-2016 )
以下内容为《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建设规范》(GB∕T 33482-2016 ),小编通过网络整理,仅供大家参考学习,有任何问题敬请留言。
2020-12-15 兰台之家